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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群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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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确定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23-09-07点击:

根据党员发展工作安排,学院本学期在开学第2-3周进行发展对象确定工作,请各党支部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应工作。

一、工作安排

1、须严格按照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(中办发〔201433号)、《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、《资源环境学院发展对象条件》等文件执行。

2、列入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须连续培养一年及以上,经过党校培训并结业。

3、确定发展对象必须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,经所在党支部大会(或支委会)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委备案。党支部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。未经党委备案,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
4、各党支部按照发展情况整理好发展对象名单,于2023917日(周日)17:00之前,将电子版《资源环境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》(见附件)发送至swuzhdw@swu.edu.cn,文件以“支部名称+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备案表”命名。

5、各党支部需审查整理好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,于2023922日(周五)17:00之前送至党务办公室(资环楼212)刘星老师处。

6、待材料审核完毕后,各党支部领取函调材料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。在政审结束后填写相关材料将其送至学院党务办公室(资环楼212)处进行审查。

7、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党旗飘飘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。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

联系人:刘星(专职组织员)、朱鹤(党组部)

联系电话:6825053815531886159

办公地点:资环楼212

电子邮箱:swuzhdw@sw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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